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中共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行动方案》、中共山西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省乡村振兴局清廉机关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突出清廉主题、干部主体、制度主线,按照一年打牢基础、二年提质增效、三年巩固深化要求,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更加自觉,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监督管理更加有序,政治生态更加良好,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廉洁从政政治意识更加巩固,忠诚干净担当政治要求落得更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持续加强政治建设

1、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坚持把“两个确立”作为最深刻的政治领悟、最牢固的政治信念、最重要的实践要求,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穿清廉机关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推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同党中央对标对表,确保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长期任务,及时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中心组、乡村振兴大讲堂学习计划。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阵地的建设管理。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培育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在日常、抓在经常。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要求党员干部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4、狠抓政治责任落实。自觉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态度,凡是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筑牢无孔可钻制度防线,确保权利规范运行

5、完善机关内控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制定省乡村振兴局机关纪委工作规则,推动机关纪委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机关处室、事业单位权责清单,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紧盯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加强对方案制定、会议研究、结果确定等环节的监督,防止出现资金使用不精准、效益发挥不好等问题。紧盯考核评估,加强对方案制定执行、指标提取汇总、会议研究确定等环节的监督,防止出现“走风漏气”和打招呼、求照顾等非正常因素影响考核结果。紧盯干部任免、评选表彰等,加强对工作动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环节的监督,防止出现任人唯亲、论资排辈、带病提拔等问题。

6、完善反腐促廉制度。认真履行“三不”一体推进主体责任,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个人重大事项审核、信访处置、谈话函询、案件查办、专项整治等工作,贯通协同、联动协作,形成合力、传导压力。完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制度,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努力消除风险隐患。落实廉政档案制度,及时更新、健全完善、管好用好,强化对党员干部清廉情况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审核。

7、完善廉政教育制度。健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通过讲授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阅读忏悔录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保持对“围猎”“腐蚀”的高度警觉。强化岗前培训、节前提醒、正面引导、反面警示、日常监督等,特别是对新任职党员干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扣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三)筑牢挺纪在前行为防线,建设廉洁干部队伍

8、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和廉政情况考察,树牢“四论四不唯”“三让三不让”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坚持实名制推荐、全方位考察,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统筹使用不同年龄层次干部,在日常工作岗位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

9、推动纪法双施双守。通过开展“党纪国法教育、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教育进机关”、纪法教育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重点内容的系统性学习培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公平公正,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回访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第一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力争使党员干部既不“破纪”、更不“破法”。

10、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加固筑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堤坝,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模范机关创建的重要内容。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暨政治画像工作,认真做好巡视、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和机关党建督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用好调查研究这个党的传家宝,深入基层扑下身子、解剖麻雀,避免出现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现象,坚决防止提前设定线路、层层陪同、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

11、深入推进纪律建设。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强化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自觉地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决不能只要组织照顾、不受组织纪律。强化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请销假、上下班等制度规定,规范机关干部外出授课审批、报备等程序,坚决防止发生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及失泄密等问题。强化廉洁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东西不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经得住考验。

1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厚爱,完善党员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避免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现象。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用好爱心互助金。引深“四看四比”活动,通过蹲点式调研、监测点研判、“四不两直”暗访、下沉一线督办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在全省看大局比贡献、在系统看位次比支持、在机关看思想比作风、在基层看服务比形象,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

(四)筑牢无处不在监督防线,推动党建责任落实

13、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组全面监督,驻局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专责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干部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被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会议研究确定,形成明责、履责、尽责、问责的闭环链条,防止出现拍脑袋决策、搞家长制、“一言堂”等问题,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14、压实机关党建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四级四岗”两个责任清单,每年召开全省乡村振兴系统从严治党工作会,党组书记与党支部签订责任书。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党组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机关党委完善月例会、季检查、半年专题汇报工作制度,编印省乡村振兴局党支部工作规范,开展党支部组织力提升行动。修改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加大日常工作检查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评选评优、表彰奖励、提拔使用等相挂钩,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率先垂范要求落实到每个领导干部、合格党员要求落实每个党员、精细严实要求落实到每项工作。

15、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持续发挥好党建品牌效应,将清廉机关建设融入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党建工作内涵,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线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树起党的旗帜,在难点堵点工作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推动清廉机关建设的强大动力。

(五)筑牢崇廉守廉文化防线,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16、培育清廉价值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发展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为引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用革命文化淬炼公而忘私、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文化土壤,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

17、丰富廉洁文化实践。注重挖掘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廉洁文化资源和清廉元素,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图,自觉管好“八小时之外”。坚持重大节日活动全覆盖,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强化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积极传播廉洁文化,推动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主动、进取、攻坚的工作状态,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成立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责领导、指导机关各处、事业单位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清廉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科学组织谋划,统筹抓好落实。党员干部要全员参与、齐心共建,确保清廉机关建设紧张有序推进,取得扎实成效。

(二)加强督促指导。机关纪委对各党支部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建设举措不虚、不偏、不走过场,推动全局步调一致、同频共振。要将清廉模范机关建设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等形式,及时宣传省委关于清廉山西、清廉机关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营造积极建设、主动建设、创新建设清廉机关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