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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第一年。省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建设高水平法治机关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以扎实有效工作举措,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书记、局长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局党组会6次研究工作、听取汇报,从深化法治机关建设、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完善组织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细化制定12项年度履职任务清单、7项普法责任清单并推动落实。

(二)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结合人员变动实情,调整完善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充实办公室力量,厘清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对标新时代法治建设新使命新要求,聚焦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强化普法依法治理效能,法治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逐条逐项推动落实9项重点任务。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实报实销。

(三)坚持学法用法制度。把强化能力素质作为法治建设重要抓手,将学法用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常态化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利用乡村振兴“大讲堂”、政策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强化干部学法,年人均达到40课时以上。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司法厅举办六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组织3名机关干部参加全省执法监督专题培训班。利用宣传月、宣传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题法治教育。

(四)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信息核查和培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法律审查重大合同文本27件、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文件9件,对我省21个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11个市衔接政策文件提出备案审查意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重大事项应公开尽公开。积极稳妥处理信访问题,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完成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答复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标建设高水平法治山西目标,对照建设高质量法治机关要求,省乡村振兴局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法治建设工作压力传导不足,谋划制定“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方案还要加快推进。今年省乡村振兴局承担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难度大,省乡村振兴局干部集中全部精力推进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在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任务上精力不足。12月份,全省出台了“八五”普法规划,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全局干部进行了系统学习,在全面吃透悟透全省规划精神基础上,着手开展起草工作,加快制定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二)自觉开展法治教育,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中心工作的意识还不够。今年以来,省乡村振兴局利用常态化“大讲堂”、一图讲解、抖音、快手等多渠道、多方位开展法治宣传,使全局干部的法治意识大幅度提升,但入脑入心不够。一些干部认为法治建设是法务部门的工作,学不学法与自己的工作、生活没有多大关系。在融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中心工作上做的还不够。法治建设在中心工作中体现的不够充分,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中心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不够紧密。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行业法规宣传工作质量还需提升。今年省扶贫办重组为省乡村振兴局,工作职能有所调整,脱贫攻坚期内各项政策举措也处于平稳过渡阶段,对我省2017年出台的《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在落实普法责任上,还需要及时跟进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落实。国家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后,设立地方性法规的牵头部门是省农业农村厅,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但宣传活动宽度、广度有限,还需进一步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方法和手段。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每年至少研究部署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普法主要内容,以乡村振兴“大讲堂”、网上学法等形式进行系统学习。严格落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制度,形成“党组领导、办公室统筹、七大工作组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持续贯彻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依法履行工作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加强执行力建设。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政令统一。开展重大合同和协议文本法律审查,防范化解风险。

(三)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发挥大数据作用,加快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用好“13710”政务督查督办系统,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发挥法治宣传员作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把法治机关建设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责任清单并推动落实。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对信访举报平台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确保困难群众诉求可以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加强行业领域作风建设,全面预防乡村振兴系统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困难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6日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