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之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收官之年。省扶贫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依法治理,创新推动法治创建,为消除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省扶贫办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坚持依法治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党组书记、主任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党组会6次研究部署,16次作出批示。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履职清单,推进“全面加强党对依法治办的领导、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4项重点工作任务、14项具体措施。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年度述法工作。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实报实销。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党组成员学法6次。落实干部学法计划,利用“扶贫大讲堂”、政策培训班、印发《学习活页》、专题讲座等形式,干部年人均学法40课时以上;利用依法行政宣传月、法治宣传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适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化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工作措施,对法定授权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两项职权,建立行政执法事项、音像记录事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等“五大类”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配套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等6项制度。编制依法行政《制度手册》《执法手册》,在门户网站公开,在全省扶贫系统统一规范使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录入管理系统,组织执法证考试,26名行政执法人员颁证率100%。

(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建立《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合同文本法制审查与管理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管理制度》,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实施细则》和《全面推行扶贫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对各类合同文本、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对省扶贫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相关市出台政策性文件提出备案审查意见。

(五)强化普法依法治理。落实“13710”工作制度,将省扶贫办重点工作、重要批示要求、重大议定事项,纳入信息系统,督办落实。用好“12317”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细化工作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守好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与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合作,对涉贫网络舆情实时监测,一周双报、台账管理,定期研判、分类处置,今年共监测涉贫负面信息882条,引导处置敏感舆情26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脱贫攻坚的意识有差距。一些干部法治意识有所提升,但入脑入心不够,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法制部门的工作,与自己关系不大,在融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上有差距,法治建设在脱贫攻坚中体现的不够充分,没有贯穿于各方面、全过程。

(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一些处室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行动上不够主动。为了交好脱贫攻坚合格“总账”,省扶贫办干部集中全部精力用于脱贫攻坚,付出很大辛苦,在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任务上精力不足,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活动上宽度、广度有限,还需进一步探索创新方法和手段。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还需进一步改进。省扶贫办是2019年新申报的行政执法主体,在机构改革之前,属于部门管理,无行政事权,各项制度体系还在逐步完善和规范,在推动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中经验不足。法制审核人员少,没有受过系统、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工作能力上需要不断提升。

三、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脱贫攻坚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平稳转型的关键之年,省扶贫办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法治教育重点内容,进行系统学习。严格落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规则、工作制度,形成“党组领导、办公室统筹、七大工作组推进”工作运行机制。

二是持续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持续深化《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落实措施,引导党员干部依法履行扶贫责任,规范扶贫行为。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加强执行力建设。开展重大合同、协议文本法律审查,防范化解风险。

三是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加快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用好“13710”政务督查督办系统,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为。

四是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全面预防扶贫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确保贫困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