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乡振发(法)字〔2021〕1号


机关各处、事业单位:

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对照任务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起步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省乡村振兴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对标新任务新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强化普法依法治理效能,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法治机关建设

(一)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局印发《党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加强党组对法治机关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制定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党组书记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经党组审定后报省委、省政府。(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综合处)

(二)全面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列入干部普法学习主要内容,进行系统学习,提升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农村,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以法治保障乡村治理。(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三)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规定。对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确保政令统一。开展重大合同和协议文本的法律审查,防范和化解风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机关各处)

二、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四)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制定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在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八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在我省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出台后,结合实际提出修订(废止)意见。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和服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大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五)组织开展主题普法教育。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好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不断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综合处

(六)组织推进法治进村活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大力开展法律法规进乡村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深入基层农村,走进农民群众,在脱贫地区农村形成优生优育、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崇德向善、勤俭节约、孝亲敬老的社会新风尚,发挥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防止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和高额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致贫返贫。(责任单位:机关各处、事业单位)

三、不断强化普法依法治理

(七)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严惩滥用权力机制为重点的制度体系,提高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确保权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格落实“两清单”制度,结合部门职能任务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的职权事项,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职权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正确行使。全面预防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综合处、机关党委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

(八)有效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以法治单位创建为载体和抓手,持续推进机关自身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工作效率全面提升。(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综合处、计划财务处)

(九)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公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发挥大数据作用,加快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用好“13710”政务督查督办系统,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乡村振兴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建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访,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责任单位:综合处)

四、建立完善组织保障措施

(十)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在原有16名法治宣传员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工作队伍,完善法治宣传工作制度,履行法治宣传职责,为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十一)强化工作考评。法治建设成效将作为衡量各处站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列入处站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要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激励问责。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工作考评的主要内容,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综合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十二)强化经费保障。全面落实法治经费保障制度,法治经费纳入部门经费预算,应支尽支。(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