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晋乡振发(综)字〔2021〕5号


机关各处、事业单位: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21〕85号)要求,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及我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任务,现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二、任务分工

(一)公开并更新领导简介。公开局领导个人照片、职务、基本简历、分管工作等信息,局领导调整后,要在一周内更新相关信息。(人事处牵头,综合处配合)

(二)公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省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主要职能等,并做好动态调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人事处牵头,综合处配合)

(三)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规划信息。制订发布省乡村振兴局工作要点,完成年度、半年度工作总结等,及时公开本部门工作规划、计划等动态信息。(综合处牵头,机关各处、事业单位配合)

(四)公布权责清单。乡村振兴系统“三定”方案明确后,要在一周内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做好动态调整。(人事处牵头,综合处配合)

(五)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网站公开,确保招聘流程的公开透明。(人事处)

(六)做好公告公示。有必要让公众知晓、监督、参与的事项,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开。(机关各处、事业单位)

(七)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决算和相关报表公开;加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的公开。(计财处)

(八)规范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除依法涉密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全部公开到位。乡村振兴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要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应当被定为主动公开。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要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机关各处、事业单位

(九)强化政策性文件公开及多样化解读。主动公开属性的文件印发后,一周内发综合处,在网站全文公开。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外,还应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采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方式均可。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延伸解读、补充解读。要确保政策多样化解读率90%以上,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率50%以上。(发文处站)

(十)持续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要求,做好网站安全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与维护,确保网站可以正常访问,链接正常打开相关附件可查询下载,信息常态化更新政务新媒体要建立有效回应渠道,积极与网民互动。(宣传中心、综合处)

(十一)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对本领域标准目录基层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要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相关通报情况纳入当年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优化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二)优化完善制度。规范公文属性认定。各处站发文前需填写《拟发文件属性管理意见表》,经部门负责人、综合处处长、分管领导审签后交综合处留存,并在正式公文中标明公开属性;综合处建立公文台账,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综合处收到申请书后,审查并做好登记,按照流程转交有关处站受理。有关处站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书面答复,并报综合处备案。

(三)压实工作责任。综合处负责统筹协调,紧盯国家和我省政务公开最新要求,强化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调研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处站承担本处站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按照职能分工,对照分工方案,落实到人,定期收集、整理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送综合处公开。

(四)强化督查考核。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应公开信息未及时报送等,影响我局整体政务公开工作的,按季度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相关通报情况纳入各处站年底考核。

机关各处、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