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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以宪法为核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法律法规。

4.党内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4.《中国共产党章程》

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7.《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9.《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0.《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二、普法对象

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脱贫地区群众。

三、普法目标

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得到加强,法治信仰更加坚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显著提升;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法治环境基本形成;脱贫地区群众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普法举措

1.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干部理论学习重点课程,列入年度党员干部学法计划,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载体进行广泛宣传。(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宣传中心;完成时间:全年)

2.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宪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育体系。利用乡村振兴大讲堂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适时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间:全年)

3.学习掌握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法律法规。聚焦脱贫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脱贫村、进农户等主题活动。结合脱贫地区实际,有重点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脱贫地区群众法律知晓度。(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宣传中心;完成时间:全年)

4.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有效载体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学习宣传党的法规。(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间:全年)

五、责任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建成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