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资金计划、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信息,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信息主动及时公开。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公示公告2条、财政预决算22条,重要政策文件26条、重要会议报送18条,建议提案20条。

(二)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由综合处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登记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质量。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严格保护信息安全。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及时办理网民来信,收到“局长信箱”信件共14件、“政策咨询”件21条,均全部按规定时限办结。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山西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设立政策指导、政策图解和政策讲堂栏目,“学习强国”山西学习平台开设“乡村振兴政策宣讲”专题专栏,开通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APP移动端发布渠道,梳理政策干货,制作高质量短视频,让干部群众“秒收”工作和政策,实现精准匹配。2023年微信公众号发布500余条信息;各类短视频平台发布1000余个短视频。

(五)持续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坚持“谁采集、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处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报送信息,并作为直接责任人,向综合处提供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的公开和更新。将信息公开纳入我局绩效考核体系。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定期检查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处室进行通报,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如有的处站忙于业务工作,部分政策文件公开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重数量轻质量,深度有待拓展;政务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移动新媒体平台利用率不高,政策宣传效果不明显。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确保公开实效。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对群众关注度高尚未公开的信息积极协调请示上级及时公开。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强化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培训,鼓励日常学习常态化,掌握多样化解读的方法和技巧,推动解读方式丰富多样,解读内容通俗易懂。三是拓宽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移动新媒体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等相关制度的公开力度,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务公开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https://fpb.shanx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山西省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省直机关滨河西路129号办公区B座11层,邮编:030024,电话:3046150)。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16日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